『香港政府所發的公司註冊登記文件』等驗證應備文件:
- 文件證明申請表;
- 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影本;
- 公司負責人(董事)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親自前來辦理者,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查閱) ;
- 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的文件影本,內有董事名字及簽名式樣以證明為該公司負責人的文件,如法團成立表格(NC1)、週年申報表(NAR1)或其他相關佐證文件;
- 香港公司註冊處申請的真實副本正、影本或稅務局商業登記署申請的商業登記證複本(DUPLICATE)正、影本等;
- 倘公司負責人(董事)無法前來申辦,委託代理人送件者,代理人得持經香港國際公證人見證負責人簽字屬實的授權書,代理人身分證明正、影本及以上所有文件前來申辦。
*身分證明文件:
中華民國國民: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以及香港身分證(如非永久居民,另提供港簽或入港證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香港特區護照
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分證及簽證身份書(DI)
大陸人士:大陸身分證或大陸護照
外籍人士:外國護照及入港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