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文件』驗證應備文件:

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醫療報告、診斷證明書』驗證應備文件:

  1. 文件證明申請表
  2.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正、影本;
  3. 驗證醫療文件正本、影印本。

請注意:

  1. 健康檢查表送國際公證人驗證前,請再逐一檢查各項檢查項目是否均已完成
    A.相片是否加蓋騎縫章。
    B. 檢查日期、檢查項目不可以有「未檢查」字樣或空白。
    C.檢查機構、檢查醫師簽名蓋章及加蓋所屬之醫療機構印信。
  2. 非香港醫院管理局(www.ha.org.hk)轄下醫療院所發出之醫療報告或診斷證明書需先送香港國際公證人驗證。
  3. 「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請送香港國際公證人於『正本』上證明真實。
  4. 倘經香港國際公證人驗證之文件頁數超過一頁,裝訂後請香港國際公證人於首頁蓋上火漆

『免疫接種記錄(針卡)』驗證應備文件:

  倘係未成年人(未滿18歲)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為代理人提出申請

  1. 文件證明申請表
  2. 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影本;
  3. 申請人及代理人的關係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戶籍謄本正、影印本;

申請人針卡正本、影印本

*身分證明文件:
中華民國國民 : 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及香港身分證,(如非永久居民, 另提供港簽或入港證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香港特區護照及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
香港居民 : 香港居民身分證及簽證身份書(DI)
大陸人士 : 大陸護照、大陸身分證及港澳通行證
外籍人士 : 外國護照及入港紀錄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