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文件及規定 | 成年 (18歲以上) | 未滿18歲 |
中華民國護照申請表 | ★ | ★ |
申請人親辦 | ★ | ★ |
民國94年後發行之國民身分證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詳列記事欄) | ★ | ★ |
父母/監護人陪同,及其身分證明文件 | ★ | |
合乎規格的相片二張(註1) | ★ | ★ |
香港身分證 (非香港永久居民需準備入港證件及有效港簽) | ★ | ★ |
外國護照(如有,須出示) | ★ | ★ |
本組要求之其他相關文件: 如:學歷證件/出入境證/辨識人別之相片等 | ★ | ★ |
提交的文件正本及影印本一份 (請以A4紙影印) | ★ | ★ |
記號★為必須 ,另請未經預約恕不受理,預約請按此
備註 | 項目 | 內容 |
註1 | 相片規格 | 最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彩色相片 頭頂到下巴長度:大於3.2公分,不超過3.6公分 五官清晰、前面頭髮勿遮蓋眉毛、露耳、微笑不露齒 勿配戴粗框眼鏡、勿配戴瞳孔放大鏡片(美瞳鏡片) 其他注意事項,請瀏覽領務局網站「晶片護照照片規格」, 參考最近有關照片修圖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