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商務文件』驗證應備文件:
- 文件證明申請表;
- 中華民國商業登記證明影印本,如公司的變更登記表、廠商基本資料等;
- 中華民國公司負責人(董事)的*身分證明文件影印本(親自前來辦理者,需提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查閱) ;
- 經中華民國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認證及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複驗的商務文件正、影印本;
公司負責人(董事)如無法前來申辦,委託代理人送件,需提供經中華民國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認證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複驗的授權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影印本。
*身分證明文件:
中華民國國民
: 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及香港身分證,(如非永久居民, 另提供港簽或入港證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香港特區護照及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
香港居民
: 香港居民身分證及簽證身份書(DI)
大陸人士
: 大陸護照、大陸身分證及港澳通行證
外籍人士
: 外國護照及入港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