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彙整: 台灣簽證

簽證種類及事由

A. 停留簽證 (適用擬在台灣停留 6 個月以內者)

    1. 商務
    2. 觀光探親社會訪問
    3. 短期就醫
    4. 研習中文
    5. 應聘、履約或表演實習受訓交換生
    6. 傳教弘法藏傳佛教
    7. 居港僱傭隨僱主赴臺:依中華民國法律規定,在台灣提供勞務,無論時間長短,均應先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始能申辦赴台簽證
    8. 尋職

B. 居留簽證 (適用擬在台灣停留超過 6 個月以上者)

  1. 工作(投資應聘
  2. 志工、研修教義傳教藏傳佛教
  3. 就學(外國留學生僑生)、交換生
  4. 依在台灣有戶籍之中華民國配偶
  5. 依在台灣有合法居留身份之外國配偶
  6. 18 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依在台灣有戶籍父母居留
  7. 18 歲以下未成年子女依在台灣有合法居留身份之外籍父母
  8. 創業家

【以上所述文件請備妥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後退還。關於赴台目的為:就學、研習、應聘、受訓、傳教、就醫及結婚依親者等事由仍須依前述規定繳交相關證明文件,以利簽證審查。另適用免簽證落地簽證國籍人士資訊,也請參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頁】

申請案件收發時間

中華民國護照
收件時間:上午 9 時至 下午1時
發件時間:下午 2 時至 下午5時
處理時間
一般件:14 個工作日
速 件: 7 個工作日
※護照遺失補發者需另加 3 個工作日

外籍人士赴台灣簽證 VISA FOR FOREIGNERS
收件時間:上午 9 時至下午 1時
發件時間:下午 2 時至下午 5時
處理時間:1 個工作日
( 如需面談、文件查證或旅行證件及身分證明文件再確認時,作業時間依個案通知 )
文件證明
收件時間: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
發件時間:下午 2 時至下午 5 時
處理時間:普通件:2 個工作日,速件:1個工作天

Submission time of Visas application:  9:00am to 1:00pm
Release time of Visas:  2:00pm to 5:00pm
Submission time of Authentication:  9:00am to 1:00pm
Release time of Authentication :  2:00pm to 5:00pm

Visa applicants must fill out the visa application forms online

Starting from April 9th, 2012,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visa applicants must fill out the visa application forms online.

Please proceed with the following 3 steps to apply for R.O.C. visas:

  1. To access the website (https://visawebapp.boca.gov.tw) and select the proper form.
  2. Fill out the application form online and then print it out.【You ought to press the “submit” key before printing.】
  3. Submit the completed bar-coded form and other necessary documents to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Note:

  1. All items listed in the visa application form must be completed, or the application will be declined. No application will be considered complete until all information requested is provided.
  2. All applicants must fill out the application forms online. All application forms filled out offline will not be accepted.

 

自本(2012)年4月9日起,外籍人士申請赴台灣簽證必須透過網際網路填妥簽證申請資料,並將申請表列印後,再持憑至本處申請簽證。

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3步驟如下:

  1. 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 (https://visawebapp.boca.gov.tw)
  2. 列印填妥之申請表,併同相關文件至本處申辦遞交
  3. 完成簽證申請表線上填寫程序

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必須在線上確實填妥申請表。所有表列項目均需填寫,否則簽證申請件將不受理。
  2. 本處不受理所有非線上填寫之簽證申請表。

申請外國人簽證注意事項及送件方式

注意事項

  1. 依據中華民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規定,簽證申請案一經遞交即不退費。
  2. 申請人請誠實申報入境目的,簽證申請事由應與入境目的相同,如果申請人於送件時未能備齊應備文件及目的證明文件,將影響簽證案的核發或被拒件;本處認有必要查驗之身分證件,個別申請案件於處理過程中如有增補相關證明之必要或文件不足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將以書面通知於期限內補繳相關文件,處理所需工作天數不受公布處理時間限制。
  3. 曾為大陸地區人民者,請備妥離開大陸滿4年之相關證明文件。
  4.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得視申請人身分、申請目的、所持外國護照之種類、效期等條件,核發不同種類、不同效期、不同停留期間之簽證。基於國家主權之行使及國家利益之維護,本處拒發簽證時,得不附理由。
  5. 本說明以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公布之最新資料為準。

 

送件方式

可由本人或代理人遞交申請案,代理人送件時請備妥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正本及影本(申請人請備妥文件,文件不足之申請案,將影響申請案之進行)

申請中華民國簽證,倘申請人仍在臺灣境內,本處恕不受理

申請簽證應備文件

  •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須至 https://visawebapp.boca.gov.tw 網頁,填妥及送出(submit)簽證申請資料,並自行列印簽證申請表2頁(請參考樣張),且由申請人親自簽名後,再持憑至本處申請簽證【30天內如果未到指定館處送件,該筆資料將自動刪除】
  • 照片:6個月內之(2″ x 1.5″)彩色照片2張(1張自行黏貼於申請表上;另一張則浮貼),白色背景
  • 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者,請檢附影本;倘無則免附。
  • 目的證明文件:除提供上述文件外並請依簽證申請目的提交充分證明文件(本處受理申請後,得視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旅行計劃(班機訂位紀錄)、財力證明、親屬關係證明、來華目的證明、關係人詳細資料或其他審核所需之證明文件及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