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文件及規定 成年 (18歲以上) 未滿18歲
中華民國護照申請表 
申請人親辦
民國94年後發行之國民身分證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詳列記事欄)
父母/監護人陪同,及其身分證明文件  
合乎規格的相片二張(註1)
香港身分證
(非香港永久居民需準備入港證件及有效港簽)
外國護照(如有,須出示)
本組要求之其他相關文件: 如:學歷證件/出入境證/辨識人別之相片等
提交的文件正本及影印本一份 (請以A4紙影印)

記號★為必須 ,另請未經預約恕不受理,預約請按此

最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彩色相片頭頂到下巴長度:大於3.2公分,不超過3.6公分五官清晰、前面頭髮勿遮蓋眉毛、露耳、微笑不露齒勿配戴粗框眼鏡、勿配戴瞳孔放大鏡片(美瞳鏡片)其他注意事項,請瀏覽領務局網站「晶片護照照片規格」

備註    項目     內容
註1 相片規格 最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彩色相片
頭頂到下巴長度:大於3.2公分,不超過3.6公分
五官清晰、前面頭髮勿遮蓋眉毛、露耳、微笑不露齒
勿配戴粗框眼鏡、勿配戴瞳孔放大鏡片(美瞳鏡片)
其他注意事項,請瀏覽領務局網站「晶片護照照片規格」,
參考最近有關照片修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