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我想要驗證「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請問需要準備甚麼文件及注意事項?
答:
請準備:
1. 經香港國際公證人於正本上驗證過的「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範本ODT檔)正、影本;
2. 身分證明文件正、影本各一份;
3. 文件證明申請表。
另請注意:
1. 「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沒有指定的醫療院所,但是效期僅三個月,另外表上的每一個項目均需全部勾選,表單內容若不完整可能會遭台灣需用機關要求補件。
2. 您也可以在台灣直接做健康檢查,如此便不用在本處做文件驗證。
Q2:我的「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中麻疹抗體或德國麻疹抗體為陰性,請問是否一定要打預防麻疹針才可以?
答:
是的,除非經醫生評估為接種禁忌者;打完預防針後,請醫生務必在「麻疹預備接種證明」或「德國麻疹預備接種證明」旁加上注射日期。
Q3: 我要驗證小朋友的免疫接種紀錄(針卡),請問需要準備甚麼文件?
答:
請準備:
1. 免疫接種紀錄(針卡)正、影本兩份;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影本各一份;
3. 小朋友的出生證明文件正、影本各一份;
4. 文件證明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