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已於2014年1月2日修正「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出國居留定居作業規定」,以利無戶籍國民兼具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者能申請核發臨人字號入國許可返國。申請者請參考附件2(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臨人字號入國許可申請須知)。
申辦地點:香港灣仔港灣道18號中環廣場49樓4907室
Address: Suites 4907, 49 floor,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Wanchai
電話:(852)2525-8316
傳真:(852)2868-5460、(852)2868-5481
電郵:permit@teco.org.hk
附件下載:
1. 修正「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出國居留定居作業規定」
2.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臨人字號入國許可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