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學歷證件如『在學證明』、『畢業證書』、『成績單』等驗證應備文件:

  1.  文件證明申請表
  2.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註*】正、影本
  3. ※由申請人攜同未拆封之文件辦理或由學校郵寄已密封文件至本處(申請人需自行致電本處確認文件已到達,方可前來辦理)
    ※「證明真實副本」(Certified True Copy)即為學校在學歷文件的影本上蓋上校章及標示是真實,並由該業務負責人簽署

*身分證明文件:
國人:我國含照片之有效證件(如護照、身分證、駕照、居留證等)
香港永久性居民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香港特區護照或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
香港居民 : 香港居民身分證或簽證身份書或回鄉證或入港紀錄(大陸出生者適用)
大陸人士 : 大陸護照或大陸身分證或通行證或入港紀錄
外籍人士 : 外國護照及入港紀錄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