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文件:

  1. 文件證明申請表
  2. 外館已驗證的文件原件
  3. 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註*】正、影本
  4. 申請人需自備繁體中譯本(本處不提供翻譯服務)
    ※由申請人在本處人員面前親自聲明翻譯屬實並簽名。 

*身分證明文件:
國人:我國含照片之有效證件(如護照、身分證、駕照、居留證等)
香港永久性居民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香港特區護照或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
香港居民 : 香港居民身分證或簽證身份書或回鄉證或入港紀錄(大陸出生者適用)
大陸人士 : 大陸護照或大陸身分證或通行證或入港紀錄
外籍人士 : 外國護照及入港紀錄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