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

  1. 普通件每份港幣120元(需時2個工作天);速件每份港幣180元(需時1個工作天)
  2. 本處只收現金,不收受千元鈔
  3. 本處受理文件,因可歸責於請求人或到場人之事由致不能完成執行職務執行或依條例拒絕受理驗證者,所繳規費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