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人可以免簽證方式前往之國家或地區

(四)歐洲地區

國家可停留天數

申根區

安道爾 Andorra、奧地利 Austria、比利時
Belgium、捷克 Czech Republic、丹麥 Denmark、
愛沙尼亞 Estonia、丹麥法羅群島 Faroe Islands、
芬蘭 Finland、法國 France、德國 Germany、希臘
Greece、丹麥格陵蘭島 Greenland、教廷
The Holy See、匈牙利 Hungary、冰島 Iceland、
義大利 Italy、拉脫維亞 Latvia、列支敦斯登
Liechtenstein、立陶宛 Lithuania、盧森堡
Luxembourg、馬爾他 Malta、摩納哥 Monaco、
荷蘭 The Netherlands、挪威 Norway、波蘭
Poland、葡萄牙 Portugal、聖馬利諾 San Marino、
斯洛伐克 Slovakia、斯洛維尼亞 Slovenia、
西班牙 Spain、瑞典 Sweden、瑞士 Switzerland
左列國家/地區之停留日數合併計算,
每6個月期間內總計可停留至多90天

以下國家/地區之停留日數獨立計算

阿爾巴尼亞 Albania每6個月期間內可停留至多90天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 Bosnia and Herzegovina每6個月期間內可停留至多90天
保加利亞 Bulgaria每6個月期間內可停留至多90天
克羅埃西亞 Croatia每6個月期間內可停留至多90天
賽浦勒斯 Cyprus每6個月期間內可停留至多90天
直布羅陀(英國海外領地)Gibraltar90天
愛爾蘭 Ireland90天
科索沃 Kosovo90天(須事先向其駐外使領館通報)
馬其頓 Macedonia每6個月期間內可停留至多90天
(自101年4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止)
蒙特內哥羅 Montenegro每6個月期間內可停留至多90天
(需先填妥旅遊計畫表並於行前完成通報)
羅馬尼亞 Romania在6個月期限內停留至多90天
英國 U.K.180天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