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彙整: 文件證明

(十四).執業證書、工作證明等

『工作證明』、『執業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及其中文譯本等驗證應備文件:

  1.  文件證明申請表
  2. *身分證明文件正、影印本
  3. 香港國際公證人驗證以上文件的正、影本。文件頁數超過一頁,請香港國際公證人驗證後,務必於首頁火漆

*身分證明文件:
中華民國國民 : 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及香港身分證,(如非永久居民, 另提供港簽或入港證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香港特區護照及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
香港居民 : 香港居民身分證及簽證身份書(DI)
大陸人士 : 大陸護照、大陸身分證及港澳通行證
外籍人士 : 外國護照及入港紀錄

(十三).驗證中文翻譯

驗證中文翻譯

中華民國的官方語言為中文,驗證文件如原件為英文,除辦理原文件驗證外,是否需中文翻譯,請先向「使用機構」查詢。本處不提供翻譯服務。

  1. 如驗證的香港政府文件原件為英文,申請人可備妥中文譯本,兩份文件送香港國際公證人(Notary Public)一起驗證後,再交本處複驗。
    如經公證人驗證的文件超過一頁,請公證人驗證後,務必於首頁加上火漆
  2. 如原文件為英文,已於本處驗證,亦可於回國後,連同中文譯本於國內民間公證人要求中文譯本之驗證。

(十二).個人學歷證明等

個人學歷證件如『在學證明』、『畢業證書』、『成績單』等驗證

應備文件:

  1. 文件證明申請表
  2. 學歷證明正本(注1)
  3. *身分證明文件正、影本。

注1:

學歷證明由學生要求曾就讀的學校提供:
在學證明、證明真實的畢業證書成績單,然後將其密封於學校信封內,並於封口處蓋上學校印章,切勿拆開信封,由申請人帶來辦理;

亦可要求學校把要驗證的學歷證明文件直接寄至本處,並經與本處電話確收到學歷證明,方可前來辨理。

『證明真實』(Certified True Copy):即學校在畢業證書或成績單的影印本上蓋上校章,並由學校負責人簽名

*身分證明文件:
中華民國國民 : 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及香港身分證,(如非永久居民, 另提供港簽或入港證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香港特區護照及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
香港居民 : 香港居民身分證及簽證身份書(DI)
大陸人士 : 大陸護照、大陸身分證及港澳通行證
外籍人士 : 外國護照及入港紀錄

(十一).香港及中華民國政府所發出之其他個人文件

『香港政府所發出的個人文件,如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登記事項證明書、結婚記錄、駕駛執照』驗證應備文件

  1.  文件證明申請表
  2. 驗證文件正、影印本,
  3. 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正、影印本。

請注意:

*驗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必須親自前來申辦
*驗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或駕駛執照,請把正反面影印於A4紙的同一面上

『中華民國政府所發出的個人文件,如出生證明、戶籍謄本、畢業證書等』驗證應備文件

  1. 文件證明申請表
  2. 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影印本;
  3. 經中華民國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公、認證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的中華民國所發出的文件正、影印本;

*身分證明文件:
中華民國國民 : 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及香港身分證,(如非永久居民, 另提供港簽或入港證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香港特區護照及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
香港居民 : 香港居民身分證及簽證身份書(DI)
大陸人士 : 大陸護照、大陸身分證及港澳通行證
外籍人士 : 外國護照及入港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