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護照』驗證應備文件:
- 文件證明申請表
- 中華民國護照正、影本,以及香港身分證(如為非香港永久居民,另提供港簽或入港紀錄正、影印本)
請注意﹕
驗證中華民國護照必須親自前來辦理
驗證中文翻譯
中華民國的官方語言為中文,驗證文件如原件為英文,除辦理原文件驗證外,是否需中文翻譯,請先向「使用機構」查詢。本處不提供翻譯服務。
個人學歷證件如『在學證明』、『畢業證書』、『成績單』等驗證
應備文件:
注1:
學歷證明由學生要求曾就讀的學校提供:
在學證明、證明真實的畢業證書、成績單,然後將其密封於學校信封內,並於封口處蓋上學校印章,切勿拆開信封,由申請人帶來辦理;
亦可要求學校把要驗證的學歷證明文件直接寄至本處,並經與本處電話確認已收到學歷證明,方可前來辨理。
『證明真實』(Certified True Copy):即學校在畢業證書或成績單的影印本上蓋上校章,並由學校負責人簽名。
*身分證明文件:
中華民國國民
: 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及香港身分證,(如非永久居民, 另提供港簽或入港證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香港特區護照及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
香港居民
: 香港居民身分證及簽證身份書(DI)
大陸人士
: 大陸護照、大陸身分證及港澳通行證
外籍人士
: 外國護照及入港紀錄
『香港政府所發出的個人文件,如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登記事項證明書、結婚記錄、駕駛執照』驗證應備文件:
請注意:
*驗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必須親自前來申辦
*驗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或駕駛執照,請把正反面影印於A4紙的同一面上
*身分證明文件:
中華民國國民
: 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及香港身分證,(如非永久居民, 另提供港簽或入港證件)
香港永久性居民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香港特區護照及回鄉證(大陸出生者適用)
香港居民
: 香港居民身分證及簽證身份書(DI)
大陸人士
: 大陸護照、大陸身分證及港澳通行證
外籍人士
: 外國護照及入港紀錄
搬遷公告 Notice of Relocation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服務組已於2021年12月20日起搬遷至新址,新址及電話號碼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8號中環廣場49樓4907室、(852) 2887-5011,至傳真號碼(+852-2810-0591)、電子郵件(info@tecos.org.hk)及網址(http://tecos.org.hk)將維持不變。
The Service Division of the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Hong Kong will be relocated to the new address since 20 December 2021. The new address and telephone number will be:
*Suite 4907, 49/F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852) 2887-5011
Its fax number (+852-2810-0591), email address (info@tecos.org.hk) and website (http://tecos.org.hk) will remain unchanged.
溫馨提示 :
本組重申僅受理預約申請之案件,未經預約的申請恕不受理;民眾倘有相關問題,可以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避免至現場詢問。
(1)非屬緊急或危難案件,請耐心申請網路預約(每個工作日上午10時更新預約名額)
(2)倘有時效、緊急或危難案件,請撥打 2887-5011 陳述相關事由,遇有忙線請稍後再撥;假使仍無法撥通電話,請寄送電子郵件至info@tecos.org.hk
另專業證書、健康檢查等, 須先經國際公證人(Notary Public) 驗證 。
赴臺移民、定居,建議請先於網上預約「文件證明」遞件日期後,再申請無犯罪紀錄及準備其他所需文件,以免相關文件逾期。
另本組重申於即日起採行以下措施:
(1)申請人僅須預約一個名額,可替配偶、未成年子女或父母送件(須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2)重複預約者、提供不實資料者、蓄意選取其他遞件類別但不符資格者,將取消預約並列入禁止送件名單;
(3)已預約者若無法遞件,至遲應於前一工作日上午9時前寄送電子郵件至info@tecos.org.hk取消預約(已網路預約者可於24小時之前至系統回復信件[預約確認書]中自行取消預約),違者將列入禁止送件名單(包括代辦業者或個人);
(4)使用特定軟體做大量預約者,將列入禁止送件名單(包括代辦業者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