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憲法第20條、兵役法第1條、第3條及第32條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曾在臺設有戶籍之男子,於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前,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兵役法第36條規定略以,役齡男子有下列情形之一,應補行徵集;未經徵兵處理者,應補行徵兵處理,合格後徵集之:一、‧‧‧‧‧‧。六、役齡前移居國外返國定居者;其取得外國國籍者,亦同。七、役齡前在國外就學畢業返國者;其取得外國國籍者,亦同。次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9條規定略以,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限制其出境:一、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二、經通知徵兵體檢處理。三、歸國僑民,依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應履行兵役義務。四、依兵役及其他法規應管制出境。同辦法第14條規定,在臺原有戶籍兼有雙重國籍之役男,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出境;其持外國護照入境,依法仍應徵兵處理者,應限制其出境至履行兵役義務時止。
  2. 另依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原有戶籍國民具僑民身分之役齡男子,自返回國內之翌日起,屆滿一年時,依法辦理徵兵處理。同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持外國護照入境之歸國僑民,具有役齡男子身分者,適用本辦法有關歸國僑民之規定。同辦法第7條則規範僑民身分認定之依據,係以申請人取得僑務主管機關核發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或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護照者認定之。再依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第17條規定,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持外國護照入境者,申請停留延期、居留或居留延期,應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出登記,入出國及移民署始得受理其申請。前項申請,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男子或役齡男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不受理其申請:一、未持有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或僑居身分加簽之我國護照。二、僑民役男居住臺灣地區屆滿一年。三、依法應接受徵兵處理,並限制其出境。
  3. 復依100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之兵役法規定,及100年12月30日國防部會銜本部公告,我國役齡男子之服役役期,8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役男,役期仍為1年;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之役男,則須接受4個月常備役軍事訓練。我國兵役制度雖逐步轉型,惟役男依憲法及兵役法應負之兵役義務並未免除,中華民國役齡男子仍須履行兵役義務。
  4. 綜上,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臺曾設有戶籍役男於役齡期間均有履行兵役之義務,無論是否戶籍遷出國外或另具有他國國籍,其入出境臺灣地區應持中華民國護照;持外國護照入境之僑民役男仍以其入出境紀錄列計在臺居停留期間,持外國護照入境未具僑民身分者雖具雙重國籍仍以一般役男列管,依法仍應徵兵處理者,應限制其出境至履行兵役義務時止。
  5. 按前揭兵役相關法規均已規範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曾在臺設有戶籍之男子,於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前,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且查中華民國簽證申請表亦早已明示在案;惟具雙重國籍役男常因不諳兵役法令規定或為規避兵役義務或因其他因素,致仍有持外國護照入境情形。邇來,具雙重國籍役齡男子持外國護照入境,經役政單位限制出境而訴願或陳情案件屢有發生,以致影響渠等生涯規劃。茲再重申有關兵役法規,請各當事人務請注意。
  6. 相關法規詳細內容,請至全國法規資料庫查閱。

搬遷公告 Notice of Relocation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服務組已於2021年12月20日起搬遷至新址,新址及電話號碼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8號中環廣場49樓4907室、(852) 2887-5011,至傳真號碼(+852-2810-0591)、電子郵件(info@tecos.org.hk)及網址(http://tecos.org.hk)將維持不變。

The Service Division of the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Hong Kong will be relocated to the new address since 20 December 2021. The new address and telephone number will be:
*Suite 4907, 49/F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852) 2887-5011
Its fax number (+852-2810-0591), email address (info@tecos.org.hk) and website (http://tecos.org.hk) will remain unchanged.


溫馨提示 :

本組重申僅受理預約申請之案件,未經預約的申請恕不受理;民眾倘有相關問題,可以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避免至現場詢問。

(1)非屬緊急或危難案件,請耐心申請網路預約(每個工作日上午10時更新預約名額)
(2)倘有時效、緊急或危難案件,請撥打 2887-5011 陳述相關事由,遇有忙線請稍後再撥;假使仍無法撥通電話,請寄送電子郵件至info@tecos.org.hk

專業證書健康檢查等須先經國際公證人(Notary Public) 驗證

赴臺移民、定居,建議請先於網上預約「文件證明」遞件日期後,再申請無犯罪紀錄及準備其他所需文件,以免相關文件逾期。


另本組重申於即日起採行以下措施:
(1)申請人僅須預約一個名額,可替配偶、未成年子女或父母送件(須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2)重複預約者、提供不實資料者、蓄意選取其他遞件類別但不符資格者,將取消預約並列入禁止送件名單;
(3)已預約者若無法遞件,至遲應於前一工作日上午9時前寄送電子郵件至info@tecos.org.hk取消預約(已網路預約者可於24小時之前至系統回復信件[預約確認書]中自行取消預約),違者將列入禁止送件名單(包括代辦業者或個人);
(4)使用特定軟體做大量預約者,將列入禁止送件名單(包括代辦業者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