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外籍家庭傭工隨同僱主赴台申請中華民國簽證服務之說明

根據中華民國就業務服務法,任何外國人士倘無中華民國政府核發之工作證,是不可以在台灣工作。香港外傭隨同僱主到台灣,是不能工作,申請簽證,目的為觀光旅遊。

外傭申請簽證應備文件:

1.請先預約,線上預約(預約外籍人士簽證 ),未經預約恕不受理
2. 護照正本:效期須至少有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3. 簽證申請表:須至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請點選前述連結),選擇「一般簽證申請」,填妥及送出(submit)簽證申請資料,並自行列印簽證申請表2頁,且由申請人親自簽名後,再持憑至本處申請簽證【30天內如果未到指定館處送件,該筆資料將自動刪除】。
4. 照片:6個月內之(2″ X 1.5″)彩色照片2張(1張自行黏貼於申請表上;另一張則浮貼),白色背景
5. 僱傭契約影本
6. 雇主香港身份證影本
7. 外籍家庭傭工香港身份證影本
8. 外籍家庭傭工香港簽證影本
9. 外籍家庭傭工護照含照片頁影本
10. 外籍家庭傭工與雇主或其家人赴台航班資料
11. 雇主簽署之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保證書(請點選前述連結下載)

備註:

  1. 外籍傭工之簽證必須隨雇主或其家人赴台, 倘隨家人赴台請提供相關關係證明(如:結婚證書,出生紙等相關證明)。
  2. 持有效美國、加拿大、日本、英國、歐盟申根、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國家簽證(包括永久居留證;持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簽證者,該簽證須在有效期限內;持日本簽證者,須另檢附入境日本紀錄或下一段前往日本之機『船』票)之印尼、泰國、越南及印度等國旅客且未曾在臺受僱從事藍領外勞工作者可申請「免簽證」赴臺,須先經由網際網路向內政部移民署專為本案建置之「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作業系統」登錄證照及個人基本資料,取得憑證後方能據以辦理登機及移民證照查驗手續;入境查驗時未能出示指定國家有效簽證或永久居留證者,將不予許可入國。
  3. 外籍幫傭赴台必須係因隨同雇主或其家人來臺始得獲發簽證。
  4. .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對於外籍幫傭入境處理原則為,外籍幫傭須與雇主同時或提前來臺,倘雇主係與外籍幫傭分別搭乘不同航班於同日入境,該大隊於確認雇主已抵達我國機場後,才會同意受理該外籍幫傭申辦入境手續;雇主抵臺日期倘晚於外籍幫傭,該外籍幫傭將遭遣返。

搬遷公告 Notice of Relocation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服務組已於2021年12月20日起搬遷至新址,新址及電話號碼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8號中環廣場49樓4907室、(852) 2887-5011,至傳真號碼(+852-2810-0591)、電子郵件(info@tecos.org.hk)及網址(http://tecos.org.hk)將維持不變。

The Service Division of the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Hong Kong will be relocated to the new address since 20 December 2021. The new address and telephone number will be:
*Suite 4907, 49/F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852) 2887-5011
Its fax number (+852-2810-0591), email address (info@tecos.org.hk) and website (http://tecos.org.hk) will remain unchanged.


溫馨提示 :

本組重申僅受理預約申請之案件,未經預約的申請恕不受理;民眾倘有相關問題,可以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避免至現場詢問。

(1)非屬緊急或危難案件,請耐心申請網路預約(每個工作日上午10時更新預約名額)
(2)倘有時效、緊急或危難案件,請撥打 2887-5011 陳述相關事由,遇有忙線請稍後再撥;假使仍無法撥通電話,請寄送電子郵件至info@tecos.org.hk

專業證書健康檢查等須先經國際公證人(Notary Public) 驗證

赴臺移民、定居,建議請先於網上預約「文件證明」遞件日期後,再申請無犯罪紀錄及準備其他所需文件,以免相關文件逾期。


另本組重申於即日起採行以下措施:
(1)申請人僅須預約一個名額,可替配偶、未成年子女或父母送件(須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2)重複預約者、提供不實資料者、蓄意選取其他遞件類別但不符資格者,將取消預約並列入禁止送件名單;
(3)已預約者若無法遞件,至遲應於前一工作日上午9時前寄送電子郵件至info@tecos.org.hk取消預約(已網路預約者可於24小時之前至系統回復信件[預約確認書]中自行取消預約),違者將列入禁止送件名單(包括代辦業者或個人);
(4)使用特定軟體做大量預約者,將列入禁止送件名單(包括代辦業者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