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引用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

持有我外交部核發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其發照機關為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且護照內註明身份證字號的台灣旅客赴加拿大旅遊、探親、遊學、參加會議或洽商,均可享有停留期限最長6個月的非工作性質免簽證入境待遇。

旅外國人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倘非外交部核發或護照內無身份證字號之無戶籍國民,因不適用加國免簽證待遇,即或過境加國亦須事先申辦過境簽證 (Transit Visa)。另請查閱加拿大海關對特定國家實施之免簽證過境規定 (Transit Without Visa Program) (http://www.cbsa-asfc.gc.ca/travel-voyage/twov-tsv/it-iiv-eng.html)

加國給予我國人的免簽證待遇,僅適用於外交部在台北核發且載有身份證字號之我國普通護照(含非晶片護照),至於駐外館處核發的護照並不適用免簽入境加拿大。

免簽證待遇不代表國人可自動獲准入境加拿大,仍需符合加拿大的入境規定,並且在抵達加拿大海關時獲得加移民局官員核可,才能入境加拿大。

各國政府是否許可外國人入境屬於其國家主權的行使,因此在入境的國境線上,各國移民官員均有權力拒絕該持有合法簽證或享有免簽證待遇的外國人入境。所以在大多數國家的簽證申請表及相關領務網站都會註明,即使取得該國簽證並不確保可進入其國境。各國在外國設立使領館,並由其領事官員負責核發簽證,其目的即在過濾不受歡迎,或其入境可能不符合該國利益的簽證申請人,在機場或港口等國境線上的移民官亦在行使同樣的職權。各國簽證官或移民官基本上都會先假定簽證申請人或擬入境的外國人,皆有可能入境從事不符該國國家利益的行為,因此會從審查文件、口頭詢問等各種方式,來確認申請人不會入境從事與其簽證或入境目的不符的行為。許多國家甚至規定對於拒絕簽證或拒絕入境皆可不檢附理由,且不得提出行政訴訟。

自加拿大政府給予我國人免簽證待遇以來,有部分國人不熟悉免簽證待遇的相關性質,而偶有於入境時被加拿大移民官拒絕同意入境,並被原機遣返或被上銬送往留置所留置再被遣返之案例。茲特別提醒擬以免簽證方式赴加拿大之國人,在啟程前,應詳閱相關規定,事先做好行程規劃,隨身攜帶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或其他旅行文件、回程或下一站之機票,以及與旅行目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財力證明、企業或贊助單位的信函、學校信函、旅館訂房紀錄、旅遊計畫等以供加拿大移民官查驗,並於加國海關移民官員詢問時,提供正確詳實資訊,應對態度宜平和有禮。

如欲取得更多資訊,請參閱:加拿大移民部網站 (http://www.cic.gc.ca/english/visit/visa-exempt.asp)
造訪加拿大:免簽證客 (Visa Exempt Travellers)

搬遷公告 Notice of Relocation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服務組已於2021年12月20日起搬遷至新址,新址及電話號碼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8號中環廣場49樓4907室、(852) 2887-5011,至傳真號碼(+852-2810-0591)、電子郵件(info@tecos.org.hk)及網址(http://tecos.org.hk)將維持不變。

The Service Division of the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Hong Kong will be relocated to the new address since 20 December 2021. The new address and telephone number will be:
*Suite 4907, 49/F Central Plaza, 18 Harbou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852) 2887-5011
Its fax number (+852-2810-0591), email address (info@tecos.org.hk) and website (http://tecos.org.hk) will remain unchanged.


溫馨提示 :

本組重申僅受理預約申請之案件,未經預約的申請恕不受理;民眾倘有相關問題,可以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避免至現場詢問。

(1)非屬緊急或危難案件,請耐心申請網路預約(每個工作日上午10時更新預約名額)
(2)倘有時效、緊急或危難案件,請撥打 2887-5011 陳述相關事由,遇有忙線請稍後再撥;假使仍無法撥通電話,請寄送電子郵件至info@tecos.org.hk

專業證書健康檢查等須先經國際公證人(Notary Public) 驗證

赴臺移民、定居,建議請先於網上預約「文件證明」遞件日期後,再申請無犯罪紀錄及準備其他所需文件,以免相關文件逾期。


另本組重申於即日起採行以下措施:
(1)申請人僅須預約一個名額,可替配偶、未成年子女或父母送件(須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2)重複預約者、提供不實資料者、蓄意選取其他遞件類別但不符資格者,將取消預約並列入禁止送件名單;
(3)已預約者若無法遞件,至遲應於前一工作日上午9時前寄送電子郵件至info@tecos.org.hk取消預約(已網路預約者可於24小時之前至系統回復信件[預約確認書]中自行取消預約),違者將列入禁止送件名單(包括代辦業者或個人);
(4)使用特定軟體做大量預約者,將列入禁止送件名單(包括代辦業者或個人)。